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19年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附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对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JFTA-WZ-002号
1.2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
1.4项目类型:货物类
1.5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1.6项目情况一览表:
品名 |
规格(大约尺寸) |
数量 |
主管桌 |
2200 mm (L) |
1 |
1850 mm (W) |
750 mm (H) |
椅子 |
630 mm (L) |
2 |
590 mm (W) |
975 mm (H) |
630 mm (L) |
1 |
595 mm (W) |
1240 mm (H) |
沙发 |
1010 mm (L)
880 mm (W)
830 mm (H)
440 mm (D) |
1 |
2160 mm (L)
880 mm (W)
830 mm (H)
440 mm (D) |
1 |
茶几 |
1400 mm (L)
700 mm (W)
420 mm (H) |
1 |
椅子 |
630 mm (L)
590 mm (W)
980 mm (H) |
8 |
会议桌 |
2400 mm (L)
1200 mm (W)
750 mm (H) |
1 |
椅子 |
570 mm (L)
520 mm (W)
815 mm (H) |
8 |
会议桌 |
750 mm (W) |
2 |
职员桌 |
1400 mm (L)
1412 mm (W)
750 mm (H) |
3 |
职员桌 |
1400 mm (L)
1412 mm (W)
750 mm (H) |
7 |
椅子 |
630 mm (L)
590 mm (W)
980 mm (H) |
20 |
文件柜 |
800 mm (L)
1840 mm (H)
400 mm (D) |
10 |
774 mm (L)
1060 mm (H)
18 mm (D) |
10 |
会议桌 |
1400 mm (L)
500 mm (W)
175 mm (H) |
12 |
会议桌组件 |
1190 mm (L)
320 mm (W)
8 mm (H) |
12 |
615 mm (L)
505 mm (W)
125 mm (H) |
12 |
讲台 |
590 mm (L)
510 mm (W)
1145 mm (H) |
1 |
椅子 |
605 mm (L)
620 mm (W)
875 mm (H) |
24 |
640 mm (L)
620 mm (W)
875 mm (H) |
72 |
椅子 |
630 mm (L)
590 mm (W)
980 mm (H) |
2 |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产品供应能力。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的生产厂家且所投标的家具产品必须由本厂生产制造(原材料、零部件及有说明的除外),具备设计、制造、安装,以及组织实施能力;
2.1.3生产厂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有参投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3投标及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联合国际中心12楼。
4.其他事项
招标人名称: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
联系方式:0571-57165102
邮箱:info@zjfta.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编号 |
ZJFTA-WZ-002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内容 |
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的生产厂家且所投标的家具产品必须由本厂生产制造(原材料、零部件及有说明的除外),具备设计、制造、安装,以及组织实施能力;
(2)生产厂家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有参投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范围;
(3)具有有效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交货期 |
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15 天(前后浮动5天),将投标产品送达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自本项目投标截止后90天内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份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31日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联合国际中心12楼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注意事项 |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联合国际中心12楼 |
2.2.2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采用左侧软胶装方式,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或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并应在书脊处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密封封面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2019年12月3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投标文件内容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一起密封;密封袋(箱)应当加贴密封条(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和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
1.3评审材料原件需要单独装袋(可不密封),在封面上写上投标人的名称等字样。
1.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样品(如有)应按要求包装完好并按时送达。样品无需密封,其中标识应当粘贴牢固,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样品名称等。
1.5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会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未中标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样品),在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2.4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2.3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现场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未能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提交和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
2.评标
2.1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
采购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3.2符合性审查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符合性审查表》依法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
3.2.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5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报价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29.1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8 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3定标方法
3.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4中标通知
3.4.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3.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3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中标人承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即本采购项目中的办公家具,在本用户需求书中也称“产品”)的优化设计、生产、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安装及相关服务等。
3、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或调整。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交货时,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交货时,产品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产品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4、对于影响产品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5、交货时,所有货物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的生产证明等质量证明文件。
6、项目安装完毕,验收,供货方应接受招标方对整个项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或送往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均通过验收要求,若产品检测不标,相关的赔偿由供货方负责。
三、产品技术要求
3.1产品应满足以下相关标准和要求
3.1.1强制性标准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3.1.2家具主要技术要求
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21-2009餐桌餐椅
QB/T 1951.1-2010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 1951.2-2013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 1241-2013家具五金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要求和检验
GB/T 13668-2015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
QB/T 1952.1-2012软体家具沙发
QB/T 2280-2016办公椅
QB/T 2384-2010木制写字桌
QB/T 2530-2011木制柜
3.1.3家具的重要尺寸
GB/T 3326-2016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 3327-2016家具柜类主要尺寸
GB/T 14532-2017办公家具 木制柜、架
GB/T 3328-2016床类
3.1.4漆膜理化性能
3.1.4.1木制件
GB/T 4893.1-2005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2-2005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3-2005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4-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GB/T 4893.7-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GB/T 4893.8-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GB/T 4893.9-2013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3.1.4.2金属件
GB/T 1732-1993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22316-2008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试验方法
3.1.5产品力学性能
GB/T 10357.1-2013桌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GB/T 10357.3-2013椅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GB/T 10357.5-2011柜子强度及耐久性实验
GB/T 10357.7-2013桌子稳定性
GB/T 10357.2-2013椅子稳定性
GB/T 10357.4-2013柜子稳定性
3.1.6五金配件
QB/T 2454-2013家具五金 抽屉导轨 要求和检验
QB/T 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及其安装底座要求和检验
QB/T 1242-1991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QB/T 1243-1991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QB/T 1241-2013家具五金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以上标准若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四、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应采用防潮、防碰撞等符合投标家具特性及满足其运输要求的木包装,在每件家具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家具名称、到货地址、收货地址、收货人以及下列“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朝上”等。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定。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卸、运输造成的家具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安装及调试
1、中标人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免费安装及调试。
2、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3、货物的拆箱、安装及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招标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六、验收
1、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3C认证。
3、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及原产地证明。
4、验收由招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验收完毕须由供需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6、验收标准:合格。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中标人将货物送**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检定合格为最终验收标准。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投标人必须提供目前市场上技术较先进、成熟的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原装正货。
3、★所有产品均须提供至少3年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配件,中标人应按国家对该类产品的规定实行三包。质保期自供需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算。
4、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5、投标人须定期回访以及对产品维修。
6、★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家具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家具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现场无法解决问题的,中标人须提供备用家具供招标人使用,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及备用家具的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7、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解决;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在质量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中标人对家具的维修、更换服务仅收取成本费。但因中标人提供家具存在固有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除外。
8、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9、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八、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合同签订且家具交付、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50%。
3、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或中标人已全面、正确、妥善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下,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退保手续,并经招标人审核书面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所余全部款项(有未决、索偿事项除外)。
5、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期将交付家具或未按期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期交付家具或未按期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逾期超过10天;
(2)未按招标人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保养或维修义务,发生5次以上。
3、家具交付后至质量保修期届满前经维修或更换2次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无法正常使用的,招标人有权退货。中标人除应全额退还退货家具的货款外,还应按退款总额的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中标人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或招标人因中标人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要求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费用,并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 合同附件
编 号:ZJFTA-WZ-002号
采购人: 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 (甲方)
中标供应商: (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
数量 |
中标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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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五条: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前后浮动5天)完成供货和安装。
第六条:验收
1、到货验收
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2、项目验收
2.1、各货物设备到达现场并安装到位后,由甲方随机抽取1~5个点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应包含甲醛含量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的指标。抽检合格的检测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如检测不合格的,验收不予通过,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到位。
2.2、安装调试完毕,按要求抽检合格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由甲方负责验收,最终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验收证明为最终验收依据。
2.3、送检(抽检检测)及验收费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除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支付的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4、关于内部材质验收方法:甲方可能采取对其中部分产品破坏性试验,以检验是不是完全按照样品标准生产提供。
第七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合同签订且家具交付、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50%。
3、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且未出现质量问题或中标人已全面、正确、妥善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下,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退保手续,并经招标人审核书面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所余全部款项(有未决、索偿事项除外)。
5、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 年的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 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保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应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有关本合同产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2、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一半,同等生效。其中一份合同正本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盖章): 中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 年 月 日于 签署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
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ZJFTA-WZ-002号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序及内容进行编制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
按照资格审查表内容进行编制
格式一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ZJFTA-WZ-002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格式二
投标函
致: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 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FTA-WZ-002号 ),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 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格式四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ZJFTA-WZ-002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要求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填写:“偏离”或“完全响应” |
相关证明文件指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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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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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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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备注: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格式五
承诺函
___浙江省金融人才协会____:
关于贵单位发布的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703室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编号: ZJFTA-WZ-002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
1.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本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3.本公司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格式六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
小写:RMB
大写: |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职务:日期
备注:
1. 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2.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
3.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要求。
格式七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免费质保期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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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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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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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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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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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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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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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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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2.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3.本表应依照招标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第三部分 其他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格式八
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对方单位 |
签订日期 |
金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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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
|
|
… |
|
|
|
|
备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该表格可自制,但必须包含上述表格中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职务:日期
格式九
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资料